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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交通肇事罪,本身就已经是刑法层面的一个问题,下面由郧保鑫律师团队详细介绍交通肇事罪有哪些加重。
1、在鉴定时,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的,由逃逸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也有过错,则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确定责任很重要。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责任不能确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可以不负责任,也可以只负部分责任,但是如果他逃跑了,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确定,司机应该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3、损害赔偿。根据民法通则和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从数千元到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不等。如果造成事故的车辆投保了第三方责任险,则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先支付款。但是,如果事故车辆逃逸,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承担全部赔偿。
4、行政处罚。无论交通事故的后果如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吊销交通事故后逃逸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且不得重新取得。
5、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一百三十三条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肇事逃逸属于法定加重情节。如果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可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未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调查而将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导致伤者因无法得到救助造成死亡或严重残疾,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并将根据刑法规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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